“要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民警必須加大對基層矛盾糾紛的化解,只有耐心、細心、真心,才能把小矛盾、小糾紛及時扼殺在萌芽狀態,才能從源頭減少刑事案件的發案率。”2月22日,賀蘭縣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說。
2月15日,家住賀蘭縣瑞士花園小區的王女士在進小區單元門時,踩在物業公司鋪設的防滑墊上摔倒受傷。此后,王女士多次與物業公司溝通協調無果,只好選擇報警求助。2月17日,轄區德勝派出所社區民警邀請王女士和物業公司負責人、警務室合作律師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多次因言語不和拒絕調解,社區民警和律師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做思想工作,講法說理,4個小時后,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握手言和。“警察同志說得在理,雖然事情不大,但我就是想要個說法,不然我憋在心里就難受,今天真是太感謝你們了。”王女士不停地向社區民警表示謝意。
2月17日,常信鄉張亮村村委會工作人員求助,稱轄區居民張先生與村委會發生糾紛,請常信派出所民警幫助調解。經了解,民警得知,張先生2020年從張亮村其他群眾手中承包了10多畝農田用于種植,并對承包的農田進行了平整。剛種了一年,今年村委會就要收回農田,張先生得知后不同意,認為自己的前期投入打了“水漂”,村委會表示愿意承擔其投入的相應費用,但多次協調仍沒有解決。眼看春耕在即,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耽誤春耕進度,常信派出所民警在田間地頭分別對雙方進行調解,促使事情得以解決,恢復了春耕秩序。
今年以來,賀蘭縣公安局以“改進作風提升質效”專項行動為抓手,大力弘揚“嚴細深實勤儉廉快”的工作作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推進“警格+網格”融合工作,充分發揮警律聯調、警民聯調、警庭聯調等工作法,全面摸排并化解婚戀、家庭、土地、用工等各類矛盾糾紛228起,化解成功率99.2%,有效維護了轄區社會治安。(記者 劉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