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印發的《國家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中明確提出,探索建立符合國情的貧困人口治理體系,推動扶貧開發由主要解決絕對貧困向緩解相對貧困轉變,由主要解決農村貧困向統籌解決城鄉貧困轉變。
在我區持續推進城市化進程的同時,部分城市群眾仍存在基本生活難、看病就醫難、子女上學難等難題。
“今年我區將整體消除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相對的,如何解決全區城市貧困問題顯得更加緊迫。”郝彤委員建議,可在現有城市低保政策基礎上,依據全區城鄉居民生活支出差異適當調整,逐步縮小城鄉低保差距,再逐步實現城鄉貧困統籌治理。“只有把真正的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致貧原因等弄清楚,才能‘對癥下藥’。”郝彤委員說,建議盡快研究并制定我區城市貧困標準,摸清全區城市貧困規模。
“在城市貧困標準制定中,還要充分考慮到諸如將長期居住、愿意留城的外來務工人員和勞務移民全部納入、調整城市貧困標準要有利于預防貧困、以滿足基本生活為主的城市貧困標準需動態調整等因素。”郝彤委員同時建議,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的城鄉一體精準扶貧機制。針對城市扶貧工作中存在的救助力量分散、救助資源和數據未能有效整合等問題,將城市貧困的治理與農村脫貧統籌謀劃,逐步將全區扶貧工作重點由農村扶貧向統籌城鄉扶貧轉變。(寧夏日報報業集團全媒體記者 張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