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武
徐景武,男,中共黨員,現任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二級高級警長。
身為一直從事治安案件打擊查處工作的分管領導,徐景武同志深知,此時對涉疫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直接關系到當前社會治安穩定和疫情防控工作。憑借多年的工作經驗,他積極研究起草《關于辦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類案件法律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公安機關采取五個超常規的舉措,嚴厲打擊各類涉疫違法犯罪。為我區偵辦涉疫案件樹立了標桿,也為涉疫違法犯罪人員敲響了警鐘。
疫情暴發不久,我區發生了第一起外省來寧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事件。疫情就是命令,公安廳黨委立即成立專項工作處置組,徐景武臨危受命,擔負起專項工作組的重任。組織召開碰頭會,了解實際情況,摸清人員動向,明確偵查方向等每一項工作他都親自參與、共商研判。從22個重點人員中,縷清每個人的活動軌跡和接觸人員,逐一摸排、逐一核對,梳理核查關系人,全部落實管控措施,將我區第一例外省來寧患病人員引發的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再無一人感染發病。
封控期間,徐景武多次前往隔離村鎮和小區了解人員發病情況,指導轄區公安機關做好封控處置和自身防護工作。與此同時,他還擔任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物資保障組聯絡員,積極協調配合商務廳、市場監管廳、農村農業廳、交通廳等部門開展疫情聯防聯控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依法處理涉疫情防控工作中發生的各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