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軍
李曉軍,男,中共黨員,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計劃財務裝備處處長。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李曉軍同志認真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預案》,落實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提出的“自身防護細之又細,辦理涉疫情案件從嚴從快,檢察工作不停、不等、不拖,遵守紀律嚴之又嚴”的疫情防控工作目標,發揮全區檢察機關財物統管服務保障作用,把落實防疫措施作為當前檢察保障工作的第一要務,保障了全區檢察工作有序運行。及時調研全區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及時解疑釋惑,加強疫情防控政策指導,發揮領導、指導作用。春節假期期間多方聯系防疫物資生產廠家,落實貨源、依法采購,在全力保障自治區院機關防疫物資基礎上,積極統籌為全區檢察機關協調采購配發防護用品6個品種6652件(套),為一線檢察干警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物資保障。同時向院疫情領導小組、駐院紀檢組報告配發、采購情況,做到物資使用公開透明度。制定機關防控的8條措施,明確防控工作流程。對機關11個易污染公共場所安排專人定時定點消潔消毒,保障機關清潔安全。加強對服務保障人員的管理,嚴格落實“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服務人員自身防護。建立駕駛員和車輛排班制度,保障防疫和檢察工作開展。做好用餐服務保障,嚴把原材料入口關,實行分餐配送,切實做好干警用餐保障,筑牢防控服務基礎。